近日,广东省林学会正式发布T/GDFS71—2026《区域植物园建设指引》与T/GDFS72—2026《乡土植物园建设指引》两项团体标准,两项标准自2026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。新规结合广东本土生物资源特点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际,补齐区域、乡土植物园建设制度短板,为全省搭建层次分明、功能互补、覆盖面广的植物迁地保护网络提供技术依据,持续推动岭南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稳步发展。

广州珠江公园棕榈与荫生专类植物展示园——乡土植物园
广东坐落于热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带,气候温润、水源充沛,自然孕育了丰富多样的野生植物资源,是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,省内植物园保有量位居全国前列。经过长期规划建设,全省现已建成14座植物园、35座树木园与种质园,规划布局9座区域植物园、32家乡土植物园。目前各类园区累计迁地保育高等植物15026种,包含662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,植物迁地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
佛山植物园——区域植物园
依托华南国家植物园的示范带动作用,省内植物园建设规模持续扩大。以往零散化、个体化的建设模式,已经难以适配全域生态保护发展需求,建立统一规范、体系完备的建设标准,成为推动植物园发展从单点打造转向全域联动协同的重要抓手。
本次出台的两项团体标准,由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、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、东莞植物园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。编制过程坚守科学严谨、公益普惠、地域特色、联动协作的基本原则,清晰划定区域植物园与乡土植物园的功能定位、建设类别、选址条件、施工建设、日常运营以及档案留存等全流程管理要求,形成一套能够落地执行、量化考评、广泛推广的建设准则。

淇澳红树林植物园——乡土植物园
两项标准针对两类植物园差异化发展方向制定细则。其中《区域植物园建设指引》侧重凸显地域代表性与综合服务能力,将园区划分为植物园、树木园、种质园、特色园四大类别,对园区占地面积、专类园区数量、植物保有品类等内容设定明确量化指标。按照标准要求,综合性区域植物园将重点开展珍稀濒危物种、本土特有植物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迁地养护、动态监测与野外繁育回归工作,同步配套科研实验室、植物种质资源库、自然科普展馆等基础设施,打造辐射整片区域的植物保护与科研核心阵地。
《乡土植物园建设指引》立足本土风物特色,兼顾便民服务属性,适当下调建设准入门槛,统筹生态保护价值与群众休闲共享需求。该类园区以搜集陈列、培育推广本土乡土植物为核心任务,划分四类建设形态,标准规定乡土植物园最小建设面积为5公顷,留存乡土植物品种不少于100种。建设过程中融合传统岭南园林造园理念,配套修建自然研学步道、社区共享花园等便民场地,让植物保护工作贴近日常生活、服务基层群众,打通植物迁地保护体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环。
两项团体标准严格对标国家及行业相关准则,参照环境质量管控、城市公园规划、自然科普教育等多项国家、地方规范编制,切实保障园区建设品质与运行安全。同时着重强调全生命周期档案管控,要求园区完整留存植物引种栽植、日常养护、生长监测、野外回归等纸质与电子资料,实现植物资源全程可溯源、园区管理精细化,为长期物种保护与学术研究留存完整数据支撑。
广东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全省正稳步推进国家、区域、乡土三级植物迁地保护体系构建。两项团体标准落地实施后,能够进一步统一园区建设准则,提升日常运营管理水平,推动各地植物资源互通共享。同时助力植物园摆脱单一景观观赏功能,逐步发展集物种保护、科学研究、科普教育、合理利用于一体的复合型生态场所。
下一步,广东将以两项建设标准为导向,持续优化全省植物园整体布局,强化各园区之间联动协作。按照发展规划,力争2030年完成区域植物园、乡土植物园提质扩容任务,不断提升珍稀野生植物保护成效,持续释放生态建设红利,以标准化建设实践经验,为全国植物迁地保护工作提供可参考的广东实践样本。
记者观察
植物园是守护野生植物资源的天然宝库,也是展现地域生态底蕴的重要窗口。此次两项团体标准出台,标志着广东植物园建设迈入标准化、体系化发展新阶段。
差异化的建设定位,既依托区域园区扛起科研保护重任,又借助乡土园区拉近生态与大众距离,兼顾物种保育与民生服务双重价值。以规范划定建设标尺,用标准凝聚发展合力,将零散园区串联成完整保护网络。依托制度赋能补齐发展短板,广东正稳步搭建三级保护体系,在守护本土植物多样性的同时,也不断探索生态保护与民生共享相融共生的发展路径。
《南方》杂志全媒体记者、南方+记者丨许俊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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